宿管会在学校公寓管理处领导下工作。由住宿生通过自荐、生活老师考核产生。是住宿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公寓管理处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协助学校、公寓管理处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敢于与坏人坏事及不良作风作坚决斗争。
3、监督各宿舍在管理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并敦促其改正,保证宿管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4、定期召开校宿管会干部会议,总结工作、征求意见、布置任务,统一各项检查标准并组织评比活动的开展,了解其他学校宿管工作的运转情况。
5、负责搞好宿舍的文化建设,开展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
6、定期走访宿舍,了解和收集同学反映的情况,经常向老师反映学生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建议,并联系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学生和学校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
7、依照《瑞泉中学学生宿舍卫生评分标准》,每周对宿舍卫生检查两次,并公布结果,以监督宿舍卫生建设。
8、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电的安全教育和防火、防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9、完成校团委、公寓管理处、宿管会临时交办的工作。
瑞泉中学公寓管理处
200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