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 教育局
渭南市临渭区文件
渭临卫发(2008)166号
关于加强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办中心校、直属学校、民办中小学:
今年以来,我区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近阶段,区内个别学校和托幼机构陆续出现了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等病例。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为切实加强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要求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领导
各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对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完善相应的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近期,各辖区医院要指定专人,深入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排摸疫情,督促建立和落实晨检制度,并开展卫生防病指导,消除可能引起疫病传播流行的各种危险因素。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区卫生局、教育局将组织专题督查。
二、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预案、方案和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开设呼吸道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各责任单位要依法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要加强与医疗机构联系,对相关病例开展主动搜索和流行病学调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并做到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实,总结报告要全。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根据《谓南市临渭区流行性腮腺炎应急防控方案》、制定学校流行性传染病防控方案,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要严格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6〕65号),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并向区卫生局、教育局报告,杜绝迟报、漏报或隐瞒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扩散现象。积极引导患病学生及时就诊,要求疑似传染病人在家休息,同时学校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落实病例隔离消毒等措施,及时控制疫情的蔓延。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做好在家隔离和住院治疗学生的补课工作。
学校、托幼机构要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在发生免疫针对性传染病以及出现流行征兆的学校,应在学校适龄人群中规范开展相应疫苗的应急接种工作。
三、做好流行性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流行性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强化卫生监督,依法监督执法
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学校等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协助指导医院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有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渭南市临渭区流行性腮腺炎应急防控方案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
渭南市临渭区流行性腮腺炎应急防控方案
流行性腮腺炎(以下简称流腮),属于丙类传染病,该病可侵犯许多腺体和器官,引发多种并发症,严重的可危及生命。冬春季节为流腮的高发季节,易于在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造成暴发流行。近期,我区部分学校已有腮腺炎病例报告,为防止腮腺炎的暴发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完善机制,加强疫情信息管理,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防控并重原则。加强对腮腺炎的监测和防治,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及时隔离治疗腮腺炎患者及感染者,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促进患者康复,迅速控制疫情在我区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依法操作,对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要求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三)科学防控原则。在预防和控制腮腺炎时,应做到及时发现、规范报告、有效控制、科学治疗、周密流调、有效消毒,努力实现“疫区不扩散,非疫区不发生”目标。对确诊病例立即送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四)迅速处置的原则。立即启动临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积极处置疫情。在防治工作中,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已发生腮腺炎疫情的地区要严格进行控制,把防控工作做实做细,不能心存侥幸。
(五)疫区与非疫区有所区别原则。有疫情发生的地方应以控制疫情扩散为主,同时采取预防控制腮腺炎的治本措施;无疫情发生的地方以采取疫情监测和预防措施为主,并做好控制疫情的准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腮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临渭区卫生局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育民
副组长:王占岭
成 员:王森龙、杨凤歧、魏荣、黄犬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防保科,办公室主任由王森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流腮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流腮监测、预防、流调、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负责制定防治方案,落实对患者的隔离措施,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观察等工作;对疫情现场的消毒处置进行指导,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并检查指导有关措施的落实;开展防病科普和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的组织、培训和技术指导。
学校是学生传染病控制的主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落实疾控机构针对腮腺炎控制提出的各项措施,积极动员学生接种腮腺炎疫苗。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指导各自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专人深入学校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要重点加强对门诊、急诊、儿科等医务人员的腮腺炎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和腮腺炎的流行病特点,做好诊断、报告和治疗工作。实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同时把收治病人的情况每日汇总后向疾控中心报告。电话:2139330。
五、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严格晨检工作程序,做到五查、三记,查班人数、查学生未到校的原因、查学生病情、查在哪所医院就诊、查返校证明。对晨检中发现的可疑病例,及时督促学生到辖区医院进行诊治。
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应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对疑似病例应及时隔离治疗,并做好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厕、厨房、宿舍、污水沟以及其它卫生死角治理力度,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学习环境。对厕所、厨房、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要用石灰、消毒液或紫外线照射等方法定期进行消毒。落实人员,负责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检查登记制度,确保厕所、厨房、宿舍、教室等环境清洁卫生。
(三)、加强腮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防治传染病知识教学内容,积极向教职工家长和学生普及防治腮腺炎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按规定主动开展疫苗接种,提高广大师生健康防病意识。各辖区医疗机构要经常深入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指导健康教育工作,提供腮腺炎防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督促检查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四)、切实做好对患病学生的医疗救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严格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技术操作规范,要对腮腺炎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确保无防止交叉感染,警惕并发症、死亡病例的发生。
(五)、保护易感人群,全面做好腮腺炎疫苗应急预防接种工作。发生腮腺炎流行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至少21天,并告知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一旦出现发热或可疑症状应及时诊治,此外可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预防服药措施。
针对辖区人群免疫状态和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各医疗机构、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大腮腺炎疫苗接种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对近三年内未接种腮腺炎疫苗的中小学生及托幼儿童进行腮腺炎疫苗应急接种。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接种规范,做好接种疫苗过敏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将对各医疗机构腮腺炎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腮腺炎防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